先听听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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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四川省教委、省财政厅推荐,四川农业大学财务处被上报国家财政部表彰。财政部在表彰之前,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处近三年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笔者深感这一做法好,值得提倡。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接触群众多,对所属单位和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比较了解,谁该表彰,谁不该表彰,他们最有发言权。上级在表彰之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使表彰的先进真正成为比、学、赶、超的榜样,让兄弟单位信服,让群众信服,表彰才能真正达到表扬先进,激励落后的目的。眼下,有的单位在选定上报表彰单位和个人时,爱少数人主观决定,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廉政瞭望》 1996年2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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