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采访权和隐私权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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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社会是个信息的社会,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大多来自传媒,公众知情权的实现也主要依赖于记者的新闻报道,现实中记者的新闻采访权经常会与被采访人的个人隐私权发生矛盾。一定意义上讲,隐私权是一种消极的,静态的权利,记者的新闻采访权是一种积极的、动态的权利。就权利本质而言,隐私权是阻碍人们获得某种信息的权利,而采访权则是获取某种信息的权利,加之权利边界的模糊性,这就使得两种权利的冲突不可避免。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使它们和谐运行,该文作者就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探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律师》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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