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本文在界定教学案例的同时,详细论述了案例的阅读、分析与推理的一般规则与方法。为中国的法学教学与法官提供一定的参考视角。

  • 标签: 案例解析 案例分析 推理
  • 简介:<正>一天,沛县公证处走进一位中年妇女甄某,向公证员申请办理一件房屋买卖公证。关于办理公证的理由,她说:丈夫因经济犯罪被依法判刑,因欠别人的债务甚多,讨债人经常登门要帐,自己不得安宁。因此想卖掉沛城汉街的商住房一套偿还债务。现买主已找好,并急于成交,请求公证处尽快为其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审查了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后指出:该房的所有权属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丈夫虽被判刑,但不得剥夺他享有和处分财产的权利。妻子要想处分该房屋,必须征得丈夫的同意,否则不能公证。随后甄某又提出:她有两套房子,处分的是属她本人所有的一套,丈夫服刑的监狱在镇江,路途遥远,前往办理手

  • 标签: 房屋买卖 公证员 公证处 “情” 合同公证 经济犯罪
  • 简介:信赖规则是二十世纪初西方国家私法上产生的概念,英美法称之为允诺禁反言规则,大陆法称之以权利外观原理为基础的信赖责任(规则)。它在私法体系中产生,并在公法领域中扩张蔓延;它打破了英美法古典的对价中心理论,修正了大陆法传统的Gewere原理;我国民法中虽未有信赖规则的称谓,但信赖规则却已渗透于我国法律体系之中。本文拟对信赖规则的内涵、性质、特征等作一法理学意义上的研讨,并对信赖规则与缔约过失规则予以比较,以期对信赖规则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走出信赖规则的认知误区。

  • 标签: 英美法 大陆法 私法 规则 缔约过失 对价
  • 简介:治法学者,对于法律研究,有解释论及立法论区别。解释论者,以明法律司法运用、分析疑义、指明要件为当务之急;而立法论者则以立法得失、法律目的及其运用之当否为评论中心。故立法论不能离(开)解释论为独立,盖不明法律司法上运用及疑义之分析并指明其要件当否,无由探讨法律目的及运用上当否,即无以说明立法得失。

  • 标签: 法律目的 司法运用 立法论 解释论 要件 得失
  • 简介:被害人承诺理论作为刑法的边缘性理论,其立论的界域问题成为刑法探讨这一理论肇端,被害人承诺理论界域跨越私法视域与公法视域两个部分,其合理存在的根本依据在于这两种刑法根本价值调和。私法视域在公法视域的最大让渡之下所形成的合理利益才能成为被害人承诺的价值领域,承载合理利益的出罪机制以及宽缓模式则最终决定于刑法于犯罪的双重评价模式以及“同意的故意”与“违逆的故意”的理论区分。

  • 标签: 被害人承诺 立论 合理利益
  • 简介:遗嘱自由原则是罗马法所确立的重要的继承法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立法所采用。但遗嘱自由有其弊端,应进行合理的限制。本文比较世界两大法系国家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具体作法,提出我国继承立法在遗嘱自由限制方面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法法律制度。

  • 标签: 遗嘱自由 限制 特(保)留份 继承
  • 简介:反诉制度在我国诉讼理论及实践中尚不完善,而对于其一分支离婚诉讼的反诉则更属空白地带,本文从诉权、诉讼标的、反诉的理论构成及司法实务方面阐述了设立离婚诉讼的必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设想.

  • 标签: 离婚 诉讼 反诉 诉权 诉讼标的 理论构成
  • 简介:侦查协作是现代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刑事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加强侦查协作的必要性。本文全面而具体地论述了侦查协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地分析了侦查协作的基本类型及内容,特别是较为具体地提出了侦查协作组织实施的方法,这无论是对完善刑事侦查的理论,还是指导刑事侦查实践都有重要的价值。

  • 标签: 犯罪特点 侦查协作 必要性 重要意义 基本类型 组织实施
  • 简介:近年来,国内外对于目前主流的刑罚措施的诟病与反思多有出现,从刑罚的目的上看,传统的报应论与预防理论都有其合理部分,同时也都存在不合理之处,将两种理论综合对待是当前的主流的观点。由于刑罚本身"恶"的属性和社会中存在的"群聚效应",使我们难以去除对死刑的追求,也使刑罚的改造目的不容易实现,而传统刑罚手段也给服刑者回归社会带来困难。目前需要针对现有刑罚方式的问题探索社区矫正,社区服务等新的刑罚手段,并在合适的时间加以推广。

  • 标签: 报应论 犯罪者改造 社区矫正 群聚效应
  • 简介:外贸法的修改应首先明确外贸法的地位与性质、外贸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外贸法修改的目的、外贸法的范围、外贸法与海关法的关系的确定;此外,对于外贸法与其实施条例、对外贸易管理机构、针对不同类型国家的贸易安排、服务贸易的新问题以及四地关税制度一体化等问题也应做出具体的规定。

  • 标签: 外贸法 对外贸易管理 服务贸易 关税制度 海关法 国家
  • 简介:债权平等一直以来被民法学者奉为圭臬。对于大多数学者来说债权平等似乎是一个先验的概念,少数学者则从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债权的隐秘性以及相对性角度为债权平等提供了理论支撑。我国实证法为了回应债权平等在破产法以及诉讼法执行程序中分别确立公平清偿原则和参与分配制度。然而我国实证法却在多个领域又突破了债权平等原则。就其理论基础而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只能够说明债权人的主体地位的平等却并不能够直接推导出债权本身的平等,而债权的隐秘性和相对性理论也不能够得出债权平等的结论。实证法的突破和理论基础的虚假性使得债权平等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 标签: 债权平等 公平受偿 优先受偿 债权平等突破
  • 简介:如何对待该当性是不同刑罚理论相互区隔的核心密码。但是,该当不仅指面向过去的惩罚,还应包括面向未来的奖赏,以期在正义的范围内更大程度地影响人的社会行为模式。罪刑"该"即刑事责任的有无,此为启动刑罚权之前提;罪刑"当"即刑事责任的大小,此为刑罚配置之标杆。刑罚既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也不是为了宽容而宽容,刑罚的价值在于:一个人因其所作所为而受罚,社会上每一个人的自由度得到有效增加,社会却因之而更加安全。

  • 标签: 该当性 该当性因素 罪刑该当
  • 简介:票据犯罪最高刑罚设为死刑,罚重于罪,而且不分票据权利人和非票据权利人,在理论上都可判处死刑,不甚合理。而欠缺资格刑,也不利于有效预防再犯。裁量票据犯罪刑罚。应当根据既定刑种和刑度的规定,注重犯罪数额、犯罪情节,但是在定罪和量刑时应当择一裁量。不能重复评价,并且应当依法选择轻刑。

  • 标签: 票据犯罪 刑罚体系 非票据权利人 票据权利人 犯罪情节 犯罪数额
  • 简介:自然债是经由诉讼不能实现的债,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承诺履行将激活债对债务人的强制力,债务人一旦自动履行即不得请求返还。自然债是债的"亚类"。用"自然"加"债"来表达有两个含义:一是它不同于一般的作为法定债的民事债,无论是债因还是效力;二是它不同于非债,不是纯粹的社会、道德或者宗教义务。用"自然债"将"债"与"自然"连接可以体现出,这一类债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但一旦履行它就是债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这一点同罗马人区分契约与准契约的思路如出一辙。罗马人将"准"与"契约"相连,就将介于契约与侵权之间的地带统一起来。同样,"自然债"也统一了处在法定义务与纯粹的社会义务之间的灰色地带。

  • 标签: 自然之债 赠与 不当得利 法定之债
  • 简介:人权保障是刑法学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刑法的社会秩序维护和人权保障功能是辩证统一的。在刑法中是否应当引入不利解释以促进人权保障值得探讨。不利解释的起源、价值、适用范围有自己的特点,不利解释原则与刑法的价值相偏离,与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以及国民可预测性存在差异,不利解释在刑法中的适用具有非正当性、非必要性。因此,不宜采纳。

  • 标签: 人权保障 不利解释 刑法目的 价值 原则 差异
  • 简介:死刑限制应包括死刑观念、死刑政策、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在内的全方位限制,而死刑司法限制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其独到的作用,死刑司法限制是限制死刑适用最直接、最便宜,也是最具活力的方法。死刑司法限制应遵循严格司法解释、疑罪从无和严格核准等原则。死刑司法限制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替代的过渡性措施,严格解释死刑的适用标准,在程序上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限制,如彻底禁止游街示众等公开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公开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以及死刑宣判与执行应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等。

  • 标签: 死刑 限制 司法对策
  • 简介:我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的撤销事由应为独立的诉讼标的,而非攻击防御方法。该条第3项宜增加“足以影响裁决结果的”,即须基于其原因的严重性已足以改变裁决结果,才能提起撤销诉。撤销事由重叠合并情形下,判决主文只需告知原告胜诉结果,毋庸就无理由部分另告知驳回。若非形成仲裁裁决的事实及证据,不构成撤销事由,此乃当事人听审权保障界限。现行仲裁法未对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的情形加以规定,未来修法中应增加此类情形。对于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纷争的解决,不宜采“另行起诉说”,仍可通过重新仲裁解决,且裁决经撤销后不适用时效中断。仲裁裁决若系用语不明情形,应采“仲裁员续为处理说”,当事人可请求仲裁庭就裁决书的特定部分作成改正或解释。仲裁裁决若出现漏裁事项,在严重影响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可能改变原有裁决结果时才有必要撤销该瑕疵仲裁裁决。

  • 标签: 瑕疵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撤销事由 仲裁法修法
  • 简介:重思股票面额的功能、寻求跌破面额股票的公司筹资合法渠道、思索无票面股票引入的可行模式与实际功效,是一个为域外公司法、审议报告、公司财务、学理广为争议、而为我国公司法学理与实践回应淡然的话题。面值股票是我国上市公司可发行股票的惟一形式,

  • 标签: 股票 面额 公司财务 上市公司 筹资 中国
  • 简介:早自上个世纪30年代,便有学人开始向国人介绍复境权的概念,然此后对该制度的认识竞至几无进展。国内法学界对复境权的认知,长久地停留在这样的层面:罗马士兵被俘以后一旦返回便得恢复先前的身份及权利。实际上,复境权制度的适用并非向来就只限于士兵及其返回的情况。它起源于和平态势下的人口迁徙,只是在共和末期以后,随着罗马政治军事力量的变化,其适用的范围才逐渐限缩。

  • 标签: 复境权 市民 俘虏 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