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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刑事印证具有证据的多数性、印证性、可重复检验性、客观稳定性和视野的整体性等特征,其实践形态有全面与部分印证、概括与细节印证、肯定与否定印证、普通与关键印证之分;证据间的合理差异不影响主要印证事实的认定,但需要查明差异的原因;可从四方面判断印证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串供情况、证据印证的具体情况、证据取得的具体程序、印证内容是否违反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要善于发现关键印证,有效运用其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作用。

  • 标签: 刑事印证 实践形态 审查判断 关键印证 运用
  • 简介:我国的证据立法必须达到四个目标:内容上是良法;形式上简洁、统一;实施过程富有效率;实施结果得到普遍遵守。通过分析上述目标的实现途径和考察国外的证据立法模式,我国应当采取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典,充实完善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模式。

  • 标签: 证据立法 立法模式 刑事证据制度 良法 法典 刑事诉讼法
  • 简介: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较为普遍.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同时又能生成新证据,因而具有法律意义.翻供虽然具有降低诉讼效率的负面效应,但翻供者的人权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在我国,翻供的产生具有深层的制度原因,因此解决翻供问题必须通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即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沉默权、转换侦查思维方式、扩大辩护律师的诉讼参与、防止刑讯逼供等等,从而确保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上切实减少翻供发生.

  • 标签: 翻供 辨析 人权 保障 人权保障 翻供
  • 简介:为了给犯轻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短期羁押造成交叉感染,防止因犯罪的印记影响其工作生活,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设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实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其运行应该从适用标准、所附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帮教考察等方面予以细化规范。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人 条件 决定 考察
  • 简介:审查逮捕实践中,由于诉讼价值目标发生偏秽、执法理念出现偏差、逮捕条件难以操作以及司法机制存在缺陷等原因,造成当前以捕代侦普遍化、批延程序形同虚设、逮捕条件掌握失范等。完善逮捕决定程序,需要从认识层面进行价值纠偏与理念重塑,从立法层面对逮捕条件的内涵进行准确解析并对审查逮捕的规则予以细化,从司法层面进行制度建构和探索完善相关机制。

  • 标签: 审查逮捕 逮捕说理 业务考评 跟踪帮教监督机制 案件分类办理机制
  • 简介:职务行为,指公务人员根据法律行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既包括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所实施的行为,也包括基于上级的职务命令所实施的行为。本文针对学术界对依命令职务行为正当化的根据和标准进行评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依命令职务行为正当化标准,应具备命令来源的特定性、命令形式合法性、执行主体合法性、主观善意、执行行为客观合法以及目的与手段的相应性等六个方面的要件。

  • 标签: 职务行为 正当化 根据 履行职责 执行行为 公务人员
  • 简介: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 标签: 侵占罪 代为保管 遗忘物 遗失物 脱离占有物 埋藏物
  • 简介:在我国控辩式诉讼结构调整的进程中,公诉权与侦查、审判、辩护的多边诉讼关系仍存有错位和异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公诉与各诉讼主体追求正义的合力形成,甚至成为公诉权向广度和深度扩展的掣肘。公诉权的多边诉讼关系的调适应当顺应中国本土的司法规律和诉讼规律,以公诉权运行机制改革扭转诉侦关系的主导错位和诉审辩关系的三角异化,发挥公诉权的最大效能。

  • 标签: 公诉权 诉讼规律 诉讼关系 公诉机制改革
  • 简介:纯正的身份犯属于基本的犯罪类型(基本犯),不纯正的身份犯是由基本犯衍生而来的犯罪类型。根据身份在犯罪类型中的规范作用,可将身份犯实质地划分为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责任性质的身份犯。身份犯之有身份者加功无身份者:对于义务犯,一般的有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帮助犯;对于表见的身份犯,由于缺乏身份犯之法益侵害的可能性,有无身份者都无法成立身份犯的正犯或共犯;对于责任性质的身份犯,有无身份者应成立基本犯的共同犯罪,或者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肯定成立不同犯罪之间的共同犯罪。

  • 标签: 共犯 义务犯 表见的身份犯 责任性质的身份犯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的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的“司法经验”。通过对某基层检察院的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性的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的规则,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的标准化和客观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司法经验 理论基础 评估机制
  • 简介:"枫桥经验"是中国本土探索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并取得成功的典范。"检调对接"是"枫桥经验"在检察执行环节的创新和发展,两者在理论和实践意义上都有相互紧密的传承关系。考察与借鉴"枫桥经验"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是探索与构建检察对接工作机制的一条有效、必要的途径。

  • 标签: 枫桥经验 检调对接 机制
  • 简介:刑法和民法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但是某些区别在表象上却并不明显,占有制度即是表现之一。较之于民法,刑法更注重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因此占有制度中对占有意思的要求较低,而更注重于占有的事实存在及客观方面的表现。具体到封缄物特别是不易打开的封缄物上,出于权利救济以及观念占有的刑法排除等方面的考虑,应承认受托者对封缄物包装和内容的事实占有,并对共同占有和占有辅助进行个案认定。

  • 标签: 占有 区别 封缄物 财产 财产凭证
  • 简介: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 羁押候审 取保候审
  • 简介: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立法完善探讨赵秉志,肖中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作为一类犯罪的总称,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公民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劳动权利、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家...

  • 标签: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立法完善 有期徒刑 刑法典 体系结构
  • 简介:刑法修正案和刑法典,是形式上的同一和内容上的替代关系,刑法修正案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取得了刑法典的效力,但是修正案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刑法典的通过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者的通过主体发生错位,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法,由此揭示出一个隐藏的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和补充刑法,在根本上违反宪法,基于此,笔者对刑事立法权限的划分提出合理的建议.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典 法权 刑事立法 宪法
  • 简介:长期以来,在刑法解释过程中,各解释方法均是平行而论且择一采用的,但是以何解释方法结论为司法准据让人费解,此问题也难免导致刑事司法的任意。究其原因,刑法学界迄今并未构建起教义学意义上的刑法解释方法体系,该方法论体系建构无疑会有助于限制刑法解释结论的任意性。以文义解释、体系解释以及目的论解释为主干,并以目的论解释为核心开展前述体系的构建是一种初步的尝试。首先,目的论解释方法是为实现刑法目的,因此该解释方法应位于各解释方法之首,但是何为刑法的目的还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其次,对目的论解释实有予以限定必要,这有赖于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的运用。最后,刑法解释方法体系的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

  • 标签: 刑法解释方法 体系建构 目的论解释 刑法目的 限定
  • 简介:刑事检察职权需要规训,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就是相应规训的实践探索,是检察机关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的实践探索,是通过程序、技术、检察一体、内部审批、业绩考核等实现对检察权行使的规训。但是现有监督制约机制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存在弱化程序法定的现象。从改革角度,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应当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的行使,据此建立检察事务分配制度、检察指令书面化制度等。

  • 标签: 权力规训 职权重组 配置正当
  • 简介:实行行为是实施刑法分则类型性规定的具有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的行为。除部分具有教唆性质的行为因刑法分则例外规定而具有实行行为性之外,对于大多数教唆行为而言,形式上不具有构成要件定型性,实质上不具有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性,其必须依附正犯的实行行为才能实现对法益的实际侵害,因而其本质上属于加担实行行为的共犯行为。将教唆行为定位为实行行为的见解不仅有违实定法的规定,而且有消解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概念区分之虞,显然有悖于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

  • 标签: 教唆行为 共犯行为 实行行为
  • 简介:就法律传统而言,大陆法系的相关制度对我国影响颇深,我国对排异性小、吸收度强。围绕刑事简易程序设置,大陆法系各国普遍适用处罚令及类似程序,借以消化了占比很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为我国正在推进的速裁程序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与镜鉴。本文重点研究了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的处罚令制度在适用范围、程序启动、案件处理方面的特点,对照出与我国速裁程序的差别。同时观察我国的速裁试点情况,厘清速裁程序完善应更加强调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提出了改进措施,如扩大适用案件范围、取消庭审改为书面审、实行一审终审、加大监禁刑的适用比例等。

  • 标签: 刑事速裁程序 处罚令制度 诉讼效率 刑事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