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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真的记不起那个环节了.我只能记得你跳水的姿势.真的。你别怪我。在这一点上我绝对不会说假话.当时水正在我的头顶上蔓延.强烈的求生欲望让我挣扎着一次一次浮出水面.那一刻我只是看见一个黑色的影子.那影子在我头顶的上方像鹰一样展开翅膀.接着便飞了起来。再后来我所感到的就是我挣扎.再挣扎,

  • 标签: 证据 挣扎 影子 假话
  • 简介:'各个分队注意:请按照我们此次行动的要求,听从指挥,注意安全。'接到指令后,我们两个女同志随着男同志一起前往一处赌博现场。我们的基本任务是照相、摄像以及固定证据,但如果发现有女性嫌疑人,就负责搜查证据。几分钟后,我们到了赌博现场。男同志先行,很快前面传来消息,说发现两名女性涉赌人员,需要我们帮忙搜查一下证据。因为这是赌博现场,突击检查最容易有所发现。但我们是后来进入的,这就给后面的女性涉赌人员有了一个缓冲的机会。当我和另一名女同事开始搜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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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作为一个女人,最恨的是丈夫有了“外遇”,“第三者”的插足使一个原本挺温馨的家庭顷刻间可能“土崩瓦解”。吴娟原来只是听说过这类事,报刊上也有不少这类的报道,想不到这下轮到了自己头上。

  • 标签: 婚姻 家庭生活 “第三者” 出租车抢劫案 证据
  • 简介:确切地讲,是一条至关重要的短信把文浩从茅乱的睡梦中惊醒的,尽管短信铃声在寂静中骤然响起时文浩并不晓得它重要还是不重要。文浩如释重负地从光怪陆离的噩梦中醒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奇怪的是文浩虽然被短信铃声吵醒,但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却不是伸手够到手机查看短信内容,而是一动不动,任由脑海里不合时宜地跳动着瘦弱伶仃的两个字:离婚。

  • 标签: 短信内容 证据 不合时宜 铃声
  • 作者: 郭天武
  • 学科:
  • 创建时间:2012-12-22
  • 出处:《学术研究》 2012年第12期
  • 机构:摘要:通过对时下新兴的取证方式“陷阱取证”的研究发现:“机会提供型”的陷阱取证是合法的,其所收集的证据同时也具有证据能力;而“恶意诱发型”的陷阱取证是违法的,其所收集的证据既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具体实践操作中,排除言词证据,保留实物证据;排除直接证据,区别排除间接证据;排除本案证据,不排除他案证据;绝对排除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证据,相对排除轻微违法的证据。当行为人的权益受到他人违法侵害,穷尽其它手段而不能,只能使用陷阱取证时,必须要遵守关于陷阱取证的基本原则。此时,法律可赋予原告立案预备登记权,相应地,也要赋予被告在诉讼中对非法陷阱取证的异议权。要解决由陷阱取证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公证机关、企业的共同努力。
  • 简介:证据能力是证据从材料到定案根据的基础。学界长期关注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因证据能力的有无展开论证。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证据能力的规范,部分吸收了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同时配套规定非法证据排除是衡量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证据能力有无的重要标尺。

  • 标签: 证据能力 行政证据 刑事证据 移交
  • 简介:与数字证据相关的概念很多,但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一定差异,从提出概念的出发点、载体、表现形式、研究范围等角度分析数字证据、电子证据、科学证据、电子记录等概念的差异,并进一步提出对数字证据进行专门研究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 标签: 数字证据 电子证据 科学证据 电子记录
  • 简介:诉讼证据 发展方向 划分标准 收集方式 功能 运用 性质,言词证据的内容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和案件有关的事实,只要对其中查明案件直接证实的事实

  • 标签: 分析诉讼 划分证据 证据划分
  • 简介:摘要:情态证据一直以来都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当代司法实践中却存在没有法律依据支撑的问题,其问题的重点在于是否要承认情态事实的证据能力。以科学为基础的情态事实和技术手段演变所形成的证据,是指专业人员依靠专业的分析工具来证明相关案件的事实,通过收集和解释整个人体的外在生理表现形成结论,而不受主观意志的控制。通过确定情态证据证据资格,确立“限制使用”原则,可以肯定情态观察和情态事实在证据效力中的客观性、相关性和准确性。因此本文认为:情态证据一直以来都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立法应将情态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种类中,以便可以正式的应用。

  • 标签: 情态证据 证据资格 证据形式 证明力
  • 简介:  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建议稿》第36条写道,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通常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行为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

  • 标签: 中国证据法 书评证据 建议稿论证
  • 简介:刘钧是个美食拍客,也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这天去烧烤店吃烤串,山珍美味,边吃边拍,好不享受。吃完一算,乖乖,三十串烤山珍,四百多块!刘钧不觉摸了摸脑袋:不对呀,点菜的时候,明明数得很清楚是二十三串,怎会多出几串来?服务员让数吃剩的竹签。刘钧一数,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串!难道是自己记错了?"等等!"刘钧突然一拍脑袋,拿出手机递给了服务员,"这是我在你上菜时拍的。有照为证,数数是不是二十三串?"服务员始料不及,顿时闹了个大红脸。此事一发到微信上。

  • 标签: 刘钧 烧烤店 毒蘑菇 点击量 上系 应道
  • 简介:第一章警察打人这是一次毫无悬念的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已经锁定,抓捕警力安排就绪,按说,成功就近在咫尺。破案抓人对于警察来讲,其实只是日常工作而已,就像演员作秀、医生看病、小偷窃物一样,再普通不过。那些所谓的神探、精英,往往都是影视剧加工之后的产物,就算有这样的人,在警察圈里也和别的行业一样,是相对少见的。

  • 标签: 警察 犯罪嫌疑人 医生 精神病院 经侦 男护士
  • 简介:证据概念上的争论关于证据的概念,在苏联曾有过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最先开始于五十年代中期。六十年代初,苏联全苏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措施研究所组织编写了一部诉讼证据理论专著。配合这部专著的写作,苏联法学界又一次对证据概念问题展开了讨论。从这些讨论中可以看出,苏联法学界有三种基本的观点:一是“事实说”;二是“反映说”;三是“两义说”。同苏联比较起来,我国法学界在证据概念上的争论则大得多,时间也长得多。我国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到1964年因“社教”开始而中断。这并不是争论的结束,因而,1976年拨乱反正后又开始争论,并很快形成了高潮,直到现在分歧依然存在。在这场争论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四种:一是“事实

  • 标签: 刑事诉讼证据 形式证据观 实质证据观 反映说 客观事实 两义说
  • 简介:刘钧是个美食拍客,也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这天去烧烤店吃烤串,山珍海味,边吃边拍,好不享受。吃完一算,乖乖,三十串烤山珍,四百多块.刘钧不觉摸了摸脑袋:不对呀,点菜的时候,明明数得很清楚是二十三串,怎会多出几串来?服务员让数吃剩的竹签。刘钧一数,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串.难道是自己记错了?“等等.”刘钧突然一拍脑袋,拿出手机递给了服务员,“这是我在你上菜时拍的。有照片为证,数数是不是二十三

  • 标签: 证据时代
  • 简介: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政证据又称行政执法证据或行政程序证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领域中,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法院在诉讼中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而收集、调查和运用的证据。显然,这是有联系、同时又是属于两个不同范畴的证据。两者之间的联系表现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同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运用证据的主体、阶段。目的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正确理解我国行政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正确理解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更好地运用证据,尤其是对于法院正确审理行政案件和当

  • 标签: 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证据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行政执法程序 证据种类
  • 简介:证据衔接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我国特有的行政一犯罪二元体制划分的必然结果。2012年3月,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行政执法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的衔接是必要的,而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则是这两种程序衔接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从诉讼证据法的视角,对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衔接问题进行粗浅的探析。

  • 标签: 行政证据 刑事证据 证据衔接
  • 简介:科学证据是诉讼证据的当代特征。它是对常识证据的超越,但超越并不是否定,并不意味着常识证据退出了诉讼舞台。在诉讼过程中,人们优先使用的仍是常识证据。“科学将会将经验常识从事实认定中彻底清除”的断言有所偏颇。科学的发展使科学证据呈现出开放性外延,与此相适应,其内涵应受到较少限制。科学证据由物证、书证等法定证据转化而来,其转化的途径就是在证据的收集、生成、举证、质证环节使用了科学原理、技术和方法。这些环节犹如跨栏赛中的障碍,又如流水线上的过滤器,只有充分发挥它们的协同、制约作用,科学证据的本质属性一一科学性才得以有效保证。

  • 标签: 科学证据 常识证据 运行环节 科学性
  • 简介: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日显重要。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特殊介质上用于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信息,它不同于传统的任何一种证据形式。根据电子证据的特点和国外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对电子证据证据能力进行分析。

  • 标签: 电子证据 证据能力 证据规则
  • 简介:一、非法证据排除情况下证据适用存在的问题1.排除非法证据标准不同的问题。《规定》对排除非法证据标准和情形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检法机关处于不同的诉讼地位,在运用标准上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标准的不同会产生两种情形,一是应当排除的证据而不排除,如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死刑证据规定》)中规定:物证、书证应当是原件原物,使用副本、复制件、照片、录像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特征、内容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证据标准 抗诉 死刑案件 证据适用 诉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