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主义在理论上可以划分为两个维度,一是价值论国家主义,二是方法论国家主义。在价值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集体主义、权力至上、国家理性构成了国家主义的核心特征,“国家法制主义”则是价值论国家主义在现实中的主要体现;在方法论国家主义的主张者看来,应通过国家自主性、治理术、能动型国家视角和实践性国家观等研究思路,对转型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具体过程、机制、逻辑和技术进行经验研究。由于价值论国家主义是一种强国家主义,有必要在肯定“国家法制主义”之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上引入价值论个人主义,实现后者对于前者的有效节制。相比之下,方法论国家主义属于一种弱国家主义,具有较大的理论合理性和可接受性,可以为人们有效认识转型中国的法治实践和相关理论,提供必要的方法论支持。
简介:国家主义者主张有力的平等主义分配规范(egalitariandistributivenorms)应只适用于共有国家的公民。鉴于民族主义为该主张辩护的努力通常诉诸公民因共同的民族认同感(nationalidentity)而应承担的'关联义务'(associativeduties),文中我认为通过同族关联义务不能成功论证国家主义论题。首先,本文介绍了一套可信的关联义务理论。接着,本文论证了关联理论虽然能解释民族共同体(nationalcommunity)成员应该遵守平等主义规范的原因,但并不能说明公民为何首先有义务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或继续维持这一身份。公民行使拒绝成为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权利的可能性会削弱国家强制公民遵守平等主义分配规范的正当性权力,并最终削弱国家主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