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前文的观点好像有很多法律根据,但我认为没有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的原则,值得商榷。严某作为信贷员,与刘某等串通,假冒他人名义从信用社贷款给邹万青使用,确有错误。但在事实上,这笔贷款确实交到了邹万青手中使用,是一个客观事实。
简介:<正>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婚姻法上的概念,受到婚姻法学界的广泛重视,成为婚姻家庭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尤其是在处理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实务上更给予高度的重视。然而,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共有权的下属概念,在物权法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着重于研究夫妻作为共有主体构成共同同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着力于研究夫妻
简介:《民法总则》第127条将网络虚拟财产规定为民事权利客体,尽管并未明确将其规定为物权客体,但是,从《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的条文文本演进以及从逻辑推理上,都可以看出立法实际上是肯定网络虚拟财产是物权客体的,确认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时代的虚拟物,可以建立所有权。《民法总则》这样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增加了物权客体即物的种类,为网络企业和网络用户的虚拟财产提供物权保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法律关系提供物质基础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而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简介:教唆人、帮助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其责任与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不同,原因在于多数教唆人或者帮助人与监护人的未尽监护责任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责任形态为单向连带责任。在法律适用中,规定教唆人、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和该法第32条是特殊规则与一般规则的关系。
第三人履行的后果是消灭债务人的债务
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总则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
教唆人、帮助人责任与监护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