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然而,随处可见的引文让我想到,倘若我能耐心挑选一些柏拉图的思想的话,其中必有使我获益匪浅的超然见解。(1)柏拉图的法律观极为宽泛,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其等同于自然。法律是柏拉图经常关注的主题,他的很多对话都认真对待它的某些方面。柏拉图的法律理论是其哲学的基本部分,与其整个哲学体系相互映照。然而,就像古希腊法律一般,他的法律理论从不是我们已习惯的那种自罗马共和国后期所形成的法律制度那般系统化,尽管如此,它与柏拉图
简介:柏拉图虽对古典正义及个人德性伦理的侧重为人所熟知,但其对制度建设和规则秩序构建之不足却往往为人所诟病。然而,柏拉图一生所追求的“理想国”一如他晦涩难懂的理念世界一样一以贯之,虽有损益,然不曾易帜。其《王制》中苦心孤诣的“第一城邦”也难被人理解,无奈的现实纠葛和满怀对现世的关切,使柏拉图似乎走向一种疏离,在晚年的《法篇》中完成了他对“第二城邦”的建构。然透过柏拉图高扬古典正义及个人伦理的背后,窥见其对制度和规则的青睐,在永恒的理想国和世俗的地上城之间,柏拉图并没有如他人所言及的那般抛弃了规则和秩序的价值,反而强调天国和世俗的交融,重视德性伦理和制度建构的双修。
简介:柏拉图所经历的一系列政治危机对其一生影响极大。①他目睹了其祖国雅典从一个显赫的伟大帝国,到卑微及几乎毁于一旦的过程。他见证了其亲属和朋友,这些反动的三十僭主成员之间的暴力阶级冲突,他们沉湎于野蛮迫害以致使常规参政行为变得令人排斥。当此残暴政权由一个无序的“民主”所承继,且把雅典“最善之人”———其钟爱的偶像苏格拉底———判为死刑时,他所有的幻想彻底破灭了。②柏拉图穷其全力所展现的抱负,就是探寻一种比政治领袖所言更深刻及更令人满意的表述。其最为显著的实践效果就是他所创办的学院,在此,许多立法和法典编撰的未来领袖们得到培训。③其经久不衰的成果就是存续了几乎2500年之久的人类思想史上最杰出的成就———柏拉图的哲学,它奠定了政治理论和法学的基础。
简介:“洞穴之喻”心理偏见乃人类认知上的内在缺陷所致。在刑事诉讼中,它于无形中影响着侦办人员对案件的认知及诉讼行为。此外,各种外界的因素时常交织在一起加剧了此种倾向,由此导致侦办人员通常过早地聚焦于某个特定的被追诉人,疏于探究其它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侦办人员经常只收集不利于该被追诉人却能支持验证自己预断的证据信息,并对其证明价值予以放大;相反,对于有利于被追诉人,与己预断相悖的证据信息则疏于收集,或基于各种事由予以排除。“洞穴之喻”心理乃导致世界各国冤假错案的重要因素。防范“洞穴之喻”心理既需要对侦办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也需要从制度上予以建构完善,双管齐下方能有效防范冤案发生。
简介:本文由黄炎培与毛泽东的著名对话入手,将黄炎培误名的历史周期律放在卢梭的思想体系中,正确地问题化为政治体死亡的定律,进而探讨人世间可能的拯救。卢梭从人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发现了一条关于合法而稳靠的政权的法则——"主权者:政府=政府:臣民"。本文把政治体的生命原理和死亡定律还原为官民矛盾,首先分六个步骤阐释了卢梭的官民矛盾的哲学图式,揭开了连比例定律之谜;然后爬梳政府蜕化与政治体死亡的概念;最后在卢梭设想的用以维持政治体生命的诸项措施中选择了最本质的一项——人民出场,用现代制宪权理论重新阐释了人民出场的制宪意义。概言之,卢梭最根本的拯救就是人民制宪权的例常化,即以经常性的和平的制宪权消解暴力革命,我称之为卢梭式的不断革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