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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个结果
  • 简介:性别失衡已成为我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性别失衡表现为人口不安全或人口自身状态恶化等危机的出现.而人口安全则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形成性别失衡的原因复杂多样,其中深层原因是父系继承和女儿外嫁的隐性制度,根本原因是重男轻女。生男偏好的传统文化伦理因素,直接原因是产前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段的滥用。如果不及时预防和有效遏止,它引发未来的男性婚姻挤压和女性严重短缺等诸多社会矛盾,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动乱及危害国家人口安全等严重后果。对此,我们须通过多途径多手段提前干预和规制,如完善有关立法现有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宣传倡导新型科学的生育文化、构建人口安全预警系统等,努力降低未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缓解我国男性婚姻挤压的矛盾。

  • 标签: 性别失衡 出生性别比 缺失的女性 婚姻挤压 法理思考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列举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六项信息。这一列举系对个人信息抽象概括定义的具象化说明。被列举项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何种情形下属于个人信息,仍需在"识别"与"记录"两个要素的限制下进行考察。另外,还存在一系列与所被列举六项信息相关的概念,如称号、身份编码、指纹信息、基因信息、邮政编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这些内容既可被认为是为列举项所包含,也可认为是《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句末"等"的范畴。对于这些概念也须根据个人信息的要素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个人信息 识别 生物识别信息 IP地址
  • 简介: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支撑着传统经济的增长模式,我国经济增长付出了昂贵的资源环境代价,从经济学角度审视,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因此,必须用经济的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21世纪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经济增长 环境保护 经济手段
  • 简介:作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豁免具有其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在现代国际社会存在着豁免范围的争论.随着的通过,具体操作方面的争论会逐渐减少.然而,从理论上,国家豁免这种制度本身是值得诘问的,随着国际法治的健全,随着对国家地位和主权原则认识的逐渐清晰,国家豁免制度可能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 标签: 国家豁免 理论反思 审视 发展过程 历史渊源 豁免范围
  • 简介: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私人诉权的制度模式从学理角度可分为私人直接诉权与私人间接诉权两种。前者包括狭义的私人直接诉权与WTO协议直接适用;后者的行使方式包括以传统外交保护为理论基础的国家诉权制度与作为国内行政调查程序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私人直接诉权模式不仅在理论上尚有争议,而且是很难付诸实践的。只有在坚持国家诉权的基础上,构建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为私人间接诉权提供行政程序性制度保障,才是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WTO各成员方的最佳选择。

  • 标签: WTO DSM 私人诉权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
  • 简介:一、环境与贸易关系问题的提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问题,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中作为重要议题被正式提出后,10年来一直为国际社会及世界各国特别关注的热点,这是缘于经济全球化与环境时代革命的必然结果。……

  • 标签: 中国 入世 环境与贸易关系问题 贸易自由化 环境管理 协调机制
  • 简介:宪法本应具有极大的权威,然而,在现实中,我国宪法的权威却不尽人意。本文认为,这与我们对宪法的定性、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内容、对宪法的认识以及缺乏监督宪法实施的有效制度和机制有关。

  • 标签: 宪法定性 宪法关系 宪法可诉性 宪法保障
  • 简介:以维护公平贸易为初衷的反倾销法律制度越来越多的受到学者的质疑,因而对反倾销法律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深入的分析十分必要,而伦理学方法提供了崭新而有效的视角.本文从对反倾销法律制度存在的争议入手,探讨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类型以及用以分析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方法,重点对反倾销案例及反倾销法律制度社会效果和经济效应进行伦理评价,最后得出结论:反倾销制度的合理实施符合伦理,因而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要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

  • 标签: 反倾销法 法律制度 伦理学 反倾销制度 行为动机 利益相关者
  • 简介:监察体制改革引发检察体制恢复以来的一次最大调整,检察院是否只仅仅为公诉机关乃至是否要取消合并入行政体系等新旧观点再次碰撞。新中国的检察院自始就具有独立的宪法地位,并非行政或司法的一部分。《宪法》第129条"法律监督机关"是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首要条款,塑成我国检察院的形,而第131条"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检察院行使职权的魂,另外,第135条是我国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的关键,这三者构成我国检察院宪法地位解读的规范体系。监察体制改革收缴了检察院最有力武器,没有职务犯罪侦查利器的检察院该何去何从?改变刑事诉讼机关形象,回归和加强宪法上法律监督机关地位,拓展和开辟检察体制改革新空间,势在必行。

  • 标签: 检察院 宪法地位 法律监督机关
  • 简介: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大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本文以大学生考试作弊为视角,指出高校行使开除作弊考生学籍的处分权并未侵害大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考试作弊与开除学籍之间的关系,以使高校处分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高校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大学生 考试 作弊 开除学籍
  • 简介:当前.居住型物业管理纠纷已经相当普遍性。轻者,涉及大范围的债务纠纷.广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2006年的统计显示,在全市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中,因社区物业服务产生的相关投诉连续3年超过50%。重者,涉及人身甚至群体冲突。只要在百度输入关键字“业主被打案”,就可以搜索出相关网页约5570篇.并且案件遍布全国各地。

  • 标签: 物业管理制度 居住 社会法 价格举报中心 物业管理纠纷 债务纠纷
  • 简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个人尊严和合法权利进行正当保护,既是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的追求,也是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看守所为主的刑事羁押主体应当正视当前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在羁押过程中侵害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外因和内因,以羁押监管角度明确其监管行为本质为刑事诉讼中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以此为出发点,从保障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救济机制等方面探讨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体系。

  • 标签: 刑事诉讼 监管行为 行政属性 被羁押者 权利保障
  • 简介:法律是什么?法律有效性的条件是什么?道德能对法律的有效性进行审视吗?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尚存争议。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和20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学家,哈特不仅认为法律从实践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认为法律从形式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在法律的承继上自身应当设计独立于道德之外的审视标尺,以保证法律的有效性,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思考,因此,从哈特的形式理性观分析"道德对法律的审视"这个问题颇有价值,一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无疑是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研究在广度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二是对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作具有借鉴的价值。因此,对法律形式理性的内涵作进一步阐释,运用哈特的形式理性观对法律保持对道德的独立性进行论述,从法律的渊源效力、多样性效力、适用范围效力、连续性效力、基础效力等方面对法律的有效性条件进一步论证很有必要。

  • 标签: 法伦理 法律与道德 形式理性
  • 简介:伴随着“诉讼社会”的到来,缺乏法律信仰者的“魔鬼智慧”实施的诉讼欺诈常令法律蒙羞且危害甚大,很有必要对诉讼欺诈的相关问题予以置喙。本文探讨了诉讼欺诈产生原因及危害,对其本质特征和规制的理论根基进行了多维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方面规制诉讼欺诈的治本之策,以期建益司法实践。

  • 标签: 诉讼欺诈 审视 规制
  • 简介:一、前言关于唐律"化外人"条学界有不少相关论文,较早专门研究该问题的论文是苏钦老师的《唐明律"化外人"条辨析--兼论中国古代各民族法律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一文。此后,相关论文大量出现,主要有王义康老师的《唐代的化内与化外》,沈娟老师的《中国区际冲突法历史研究》等。以上三篇论文基本代表了目前对于唐律"化外人"条的主要观点。

  • 标签: 法律适用问题 “化外人” 唐律 民族法律文化 区际冲突法 政治
  • 简介: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扩大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的权利保障上体现了与国际法律的逐渐接轨,虽然相应的刑事诉讼法尚未修改,但对于人权保障的关注和追求控辩平衡将是立法发展的必然趋势。

  • 标签: 律师法 刑事诉讼 公诉 裁判
  • 简介:现有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对岛屿建设,特别是对人工岛礁建设的法理研究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以当前中国在南中国海进行岛礁建设而引发的地区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热议为背景,探讨主权国家在领海内依托所控制的岛礁进行岛礁建设在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及其局限性;从动态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入手,提出主权国家和平建设、开发、利用岛礁应该考量并遵循的三个国际法维度:即符合现行国际秩序的原则、地区主义的原则、遵守国内法的原则,以期为今后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建设、开发、利用岛屿提供国际法的法理支撑,更好地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

  • 标签: 岛礁建设 《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南海问题
  • 简介:学界对律师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表述,不能从理论上给律师社会责任一个正确的定位.从而给广大律师实践社会责任一个理论上的指导。因此.有必要从基础理论上对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给予一个再审视。以衡平委托人与委托人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冲突为视角.借用“在确保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企业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福利最大化”这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向导。提出律师社会责任应当是一种“建立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础.以衡平委托人与委托人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冲突为延伸和有机组成”的责任的观点。意图从理论上给律师社会责任寻找一个正确定位,并求教于对律师社会责任有关注和研究的同仁。

  • 标签: 律师社会责任 行业定位 利益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