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刑事诉讼已将人权保障作为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强调人权保障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在我国,由于立法水平、法制观念和传统习惯认识的影响,被害人的人权保障长期受不到重视。本文从刑事司法过程中被害人的人权保障措施,对比国际公约人权标准,分析当前我国刑事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关键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被害人权利救济一、人权保障的内涵所谓人权就是属于人的或关于人的权利,即作为人应该享有的、不可非法剥夺或转让的权利。人权思想起源于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随后成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是全人类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与人类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思想、法律等发展水平紧密相连。因此,人权的概念和范围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的充实、丰富和发展。所谓司法人权保障,是指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对有可能侵夺公民个人权利的国家追诉权等公权力由司法权进行控制,通过抑制权利的滥用以促使其理性、规范行使,从而保障人权免于国家公权力的侵犯。司法保障人权原则是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理念以及权力制衡原理在司法活动中的反映,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为此设定两项基本准则,即必要性原则和适度性原则,确定违反此两种原则的国家公权力的滥用行为由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查,并规定了刑事侵权行为的具体补救措施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