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ABR在参与听力残疾评定患者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应用ABR对260例听力残疾患者进行检查和分析,刺激强度采用感觉级.结果:听力残疾患者中,中、重度异常患者比例较高;男性患病人群比例显著高于女性;听力残疾在低龄组中比例显著降低;对夸大残疾现象,ABR结果可予以矫正.结论:ABR在听力残疾评定中真实可信,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为了更好的了解四平市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相关因素,探讨残疾预防的有效途径,提高四平市居民的健康水平,我们进行了为期6年的统计分析和80年代的对比分析。统计分析四平市2004~2009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725名,其中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103名,占残疾人总数的14.21%,男59名(57.28%),女44名(42.72%)。统计结果表明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居残疾类别的第三位,与1987年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有明显的下降;1987年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重的,83.05%为Ⅰ、Ⅱ级残疾;致残年龄与言语功能连带损害密切相关,言听复合残疾中97.43%残疾发生在10岁以前;致残原因动态分析显示耳毒药物致残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到了有效控制,听力系统残疾的发生也随之显著减少。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值得重视。本文通过统计分析认为残疾人保障工作最有效的环节是预防残疾发生,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改善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有效方法。
简介:目的了解中山市持证听力残疾人群年龄.残疾等级、城乡分布和致聋原因构成状况,为制定听力康复对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统计描述及计数等方法对中山市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持证听力残疾人群进行分析。结果中山市持证听力残疾人有695人,占6类持证残疾人的比例为4.18%,持证听力残疾人群以41~65岁组所占比例最高(42.01%),其次为15~40岁组(27.48%),65岁以上组占21.15%,3~14岁组(9.35%)。在3~14岁组中一级残疾占72.30%,15~40岁组一级残疾占49.73%,41~65岁组一级残疾占45.89%,65岁以上组中一级残疾占34.69%。致聋因素最多的是老年性耳聋。听力残疾发病率乡镇高于城市。结论中山市持证听力残疾人数远低于听力残疾发病人数,注重乡镇中老年群体的听力保健和听力干预康复工作至关重要。
简介:摘要为了更好的了解四平市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相关因素,探讨残疾预防的有效途径,提高四平市居民的健康水平,我们进行了为期6年的统计分析和上世纪80年代的对比分析。统计分析四平市2004~2009年残疾人等级评定资料,计725名,其中听力残疾及言听复合残疾103名,占残疾人总数的14.21%,男59名(57.28%),女44名(42.72%)。统计结果表明听力及言听复合残疾居残疾类别的第三位,与1987年全国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有明显的下降;1987年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残疾程度是各类残疾中最重的,83.05%为Ⅰ、Ⅱ级残疾;致残年龄与言语功能连带损害密切相关,言听复合残疾中97.43%残疾发生在10岁以前;致残原因动态分析显示耳毒药物致残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得到了有效控制,听力系统残疾的发生也随之显著减少。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环境噪音对听功能的损害值得重视。本文通过统计分析认为残疾人保障工作最有效的环节是预防残疾发生,加强卫生宣传,坚持优生优育,改善基层医疗条件,控制耳毒药物的使用,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等是改善听力残疾及听力言语复合残疾的有效方法。
简介:摘要:精准化为听力残疾人就业服务提供了新的路径,只有坚持需求导向,努力提高听力残疾者就业服务的质量、效率及精准度,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听力残疾者就业服务质量。应从精准识别学生需求、精准提供服务内容及精准管理服务体系三方面实现精准化。
简介:摘要目的估计我国老年人视力、听力残疾与视听共残的现患率,探讨视听共残的关联因素。方法横断面研究。利用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提取视力残疾与听力残疾老年人的数据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老年人视听共残的关联因素。结果共纳入250 752例研究对象,其中男119 120例,女131 632例,年龄65~<75岁164 003例,75~<85岁74 156例,≥85岁12 593例。我国老年人的视力残疾现患率为8.10%(95%CI:8.00%~8.21%),听力残疾现患率为13.41%(95%CI:13.29%~13.54%),视听共残的现患率为1.97%(95%CI:1.92%~2.02%)。视听共残老年人的残疾严重程度更高,轻度残疾的占比(18.31%,966/5 277)低于视力(53.06%,11 208/21 123)或听力残疾(32.96%,11 536/34 995)的老年人。视听共残老年人中19.40%(1 024/5 277)的视听残疾为同年发生。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小学以下(OR=0.65,95%CI:0.61~0.70,P<0.001)、有配偶(OR=0.68,95%CI:0.64~0.72,P<0.001)、居住在城镇地区(OR=0.77,95%CI:0.71~0.82,P<0.001)、户人均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OR=0.73,95%CI:0.68~0.78,P<0.001)是老年人视听共残的保护因素。结论老年人的视力残疾与听力残疾存在关联,应关注老年人口视听共残等关联性残疾防控工作,重点针对经济困难、无配偶和居住在偏远地区的老年人加强视力和听力残疾防控宣传教育。
简介:摘要本文阐述了在生物层面上有残缺或功能障碍的人的致因;对残疾类型的划分;区别一般人的心理特点,还有着独特的心理表现和认知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