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经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配比例不合理,缺乏法律保障;同时,教育经费管理法规不健全,致使教育财政领域产生了各种弊端。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学校没有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切实转到讲求效益的轨道上来,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制定教育经费法已迫在眉睫。教育经费立法(亦称教育财政立法),主要规定教育经费在国家预算中所占的比重,规定教育经费
简介:<正>"《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呼吁,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把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在美国、英国、日本、墨西哥等国,政府把为贫困儿童提供科学的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优先发展的领域
简介:庞大的考试规模、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突发事件的产生对考试立法提出了客观要求,教育考试立法已成为教育考试事业健康发展、考试工作安全运行的必要选择,已经启动的考试立法工作将是教育考试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简介:美国老年教育立法经历了草创期、茁壮期、蓬勃发展期与稳定扩张期,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教育立法、老年人立法和其他立法中。其特色主要有:以保障学习权为立法目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原则、学习内容生活化与学习形式多样化、实施机构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和完备的师资培养制度。人口老龄化危机下,我国应借鉴美国老年教育立法经验推动老年教育发展,具体行动有:加快老年教育立法、完善老年教育立法体系、增强老年教育立法的科学性与操作性、健全老年教育的法律救济制度等。
简介:<正>一、研究生教育立法的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年,我国研究生教育有了巨大的发展。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于是,它又给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即必须加强研
简介:本研究报告论述了我国老年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了国外老年教育立法给我们的启示,初步探讨了我国老年教育立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阐述了推进全国老年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简介:随着民办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家和部分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民办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但仍有很多方面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借鉴海外有关国家和地区对私立教育立法的经验,我们将分期分批介绍海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对私立教育立法的情况。
简介:
简介:本文提出中国与国外(主要列举日本、美国和新加坡等)社会教育的概念及模式、社会教育立法的状况、以及与社会教育相关的社会资源的种类和立法状况等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指出:要加快法制建设和提高立法层次.实行全面和系统的法律调整;充分发挥教育和服务功能;教育要贴近现实和社会;立法要有针对性、客观性和连续性;树立一体化的教育观念和资源共享;立足本国并与国际接轨等建议。
简介: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让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和现代教育发展的基础。教育立法是实施义务教育最有力的措施之一。因此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得以顺利实施,中日两国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确立义务教育制度的同时,
简介:环境教育是培养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重中之重,宁夏、天津、洛阳等地先后出台了环境教育相关条例,逐步开始实施环境教育工作,分析地方的立法经验,对于国家立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本文从环境教育的对象、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比较分析了三部法律的特点,并提出了可供国家立法借鉴的建议。
简介:随着成人教育对人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凸现,人们对成人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成人教育健康、高效地运行与发展,需要有效的成人教育立法。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教育法制建设应与时俱进。地方教育立法是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法律的必要补充。结合地方教育实际,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进行地方教育立法是解决地方教育实践问题、实现依法治教的积极思路。
简介:柏拉图认为,立法应着眼于教育而非惩罚。立法首先旨在造就好公民,但教育的最高目的并非培养好公民,而是培养完美之人。因此,教育的重点不应是职业教育,而是德性教育,德性教育的关键首先在于培养恰切的苦乐感和节制。立法者在为城邦设计法律时,应注重训练人的苦乐感与理性取得一致。只有展开充分的德性教育,最终才能培养出好的王者和立法者。
简介:1995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使我国民办教育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出现了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多样化的办学形式。在民办教育总体形势大好的前提下,各地方仍然还存在许多问题,而针对地方特色制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目前只有辽宁、贵州、陕西等几个省份有相关规定,其他很多省份都还没有制定,为此,笔者针对地方教育立法谈谈个人的几点看法。
简介:1995年3月1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国家主席命令颁发并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一部教育根本大法,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一、《教育法》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思想和决策法
简介:针对国际航运业海员供需状况和中国航海教育的现状,分析航海教育存在的问题,从航海教育管理体制的定位、保证航海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保障航海教育所需投入的资金等几个方面论述航海教育立法的重要性,提出航海教育立法促进中国建设航运强国的观点。
简介:中日两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很多相似之处,通过中国与日本近代高等教育立法思想、过程度结果的比较,探析造成近代中日高教发展悬殊的原因,以及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启示。
简介:在对中国航海教育立法的可行性进行简要综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目前航海教育发展过程中凸显的培训机构准入条件不清晰、航海教育保障制度不完善、师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并就构建《航海教育法》的基本立法体系提出建议。
简论教育经费立法
学前教育亟待立法
关于教育考试的立法工作
美国老年教育立法及其启示
研究生教育立法刍议
我国老年教育立法问题研究
海外私立教育立法概述——日本
关于深圳教育立法的思考
社会教育立法比较
中日义务教育立法比较
我国地方环境教育立法比较及对国家立法的启示
我国成人教育立法问题述论
家庭教育光立法还不够
地方教育立法的现状与思考
柏拉图论立法与德性教育
关于地方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
教育立法的重要里程碑
对航海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
中日近代高等教育立法比较
航海教育立法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