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作为区块链2.0典型代表的智能合约,是以代码语言表现合同内容,合同双方把约定通过代码的形式录入区块链中,一旦触发约定条件就会有程序来自动执行的技术。作为一种计算机协议,智能合同和传统合同有极大不同,这便对传统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等规则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为了应对智能合同给《民法典》合同编带来的挑战,应当将智能合约纳入合同法的框架中,完善智能合约的形成规则、履行机制和救济规则,建构现代合同理论,为智能合约这样新型的无名合同预留法律规制的空间。
简介:智能合约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去信任、不可篡改、自动履行等特性。区块链智能合约包括代码层、文本层、底层规则及其控制的智能财产,呈现技术、法律两个方面。前者是区块链智能合约代码,后者系代码承载之法律关系,按属性分为公法类、私法类;私法类依内容分为合同型、实体型,合同型系主要法律形式。区块链智能合约蕴含当事人一致之意思表示或要约承诺,可基于合约结构或综合并列的传统合同,经解释确定,符合传统民法合同标准,应纳入合同法框架。为检视其合同法适用性,可深入探析效力、修改与履行、违约及救济等。效力应依法认定,重在主体行为能力、第三人欺诈胁迫、单方错误、合约机制不完备等效力瑕疵事由。修改应严格受限,以维护合约特性;匿名合约不得修改,除非相对方纯获利益。合约自动履行是全面实际履行,可编码支持实质履行、部分履行。为降低违约纠纷解决成本,合约事先置备自动执行机制,但措施合法性存疑;最终仍须寻求公力救济,核心在于合约代码内容的证明方式及可采性。
简介:摘要:现阶段,我国能源行业发展迅速,需要更多的电力资源进行支撑,但是电力资源交易方法却存在很多问题:交易速度慢,电力在交易中浪费严重等,这严重的制约了我国能源市场的发展。本文探究了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以太坊智能合约模型在电力能源管理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开放性,不可篡改,分布式存储等特点。本文利用go-ethereum的一个分支Quorum 建立联盟链,其中包括内部公司抽象为七个节点,再编写电力交易智能合约放入联盟链中,使其在系统中仿真运行。结果表明以太坊智能合约模型可以运用于能源交易问题,提出了建立区块链能源交易体系的概念,为我国能源行业交易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简介:斯坦福大学A.格瑞夫教授约从20年前开始,沿道格拉斯·诺斯的历史的制度分析路径,进一步追寻西方世界兴起的更久远的源头,直至聚焦在11世纪地中海沿岸马格里布人与热那亚人的海上贸易市场。此种海洋远程贸易中因委托-代理关系引起合约如何实施的差异,最终导致预后在经济绩效与发展方面的巨大裂变。同样,在Y.巴泽尔关于国家形成的经济模型构建中,也离不开交易活动中的人们在形成协议或合约时的实施问题。可见合约的实施在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理论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格瑞夫与巴泽尔在各自的分析进路中不约而同地涉足以国家为主的第三方实施,借用巴泽尔的话来讲,第三方实施确是“非常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