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摘要:本文以“灾异论”为视角,洞察建立在儒家天人感应基础上的灾异学说对封建君主的制约作用。灾异论在上千年的封建时代里灾异论不断被改造和利用,既巩固了统治的合法性,又维持了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平衡。本文认为灾异论能否有效限制君权,关键在于皇权与士大夫集团权力的此消彼长。文章最后分析了古代中国没能从限制君权走向民主共和的重要原因,即对君权的制约局限在(封建)制度和文化层面,缺乏法治实践,只有成文法和宪法才能更好地捍卫共和。
简介:灾异、符应,是秦史中的重要记事内容。依据这些原始的灾异、符应记录,后世史家或灾异家展开了新的书写与建构。在《史记》的相关年表、本纪中,司马迁保留了来自不同史源的灾异记录,并通过将春秋之後的灾异记事系之於秦史的做法,认可了以秦继周的历史事实。刘向、班固则分别通过《洪范五行传论》、《汉书·五行志》等灾异作品,对秦之灾异进行了新的编撰与解释,以此强化秦因暴政致灾、因而亡国之一观点,从而达到黜秦尊汉之目的。对於秦史中的符应记录,司马迁在《史记·封禅书》中系统地保留了秦祠时体系建立过程中的诸般符应,但自刘向父子建立新的“五德终始说”后,秦沦为“闰位”,与秦相关的符应记录被解构为秦之灾异,甚至成为汉之符应。
简介:儒家"灾异谴告"说认为,人间权力主要由君主行使。君主为政若违背"天道",上天将通过自然灾害向君王示警,若君主漠视上天谴告,上天会革除其统治权。在基督教"上帝审判"理论中,人间权力由君王、祭司、先知乃至百姓等分别行使。任何权力主体若违背上帝"律法",上帝就会降灾,但最终审判前上帝会差遣先知传达"上帝之言",权力主体若悔改,有时会免遭刑罚。两种超验的权力制约理论具有相似之处:均认为人间权力最终来源于天或上帝;天与上帝都是具有感情和意志的超验生命存在体;都以自然灾害警告来制约人间的权力行使。这种制约权力的目的,都是让权力运行回归上天设定的轨道。两种权力制约观也有不同之处:"天"与"上帝"的内涵有异,权力超验制约的对象范围也不同。权力制约的方式,前者为"天—王"纵向式单线型制约,后者为纵横复合型制约。直至当代,中西方信仰"灾异谴告"与"上帝审判"者依然众多;对人间灾难的起因解释,除了科学性解释外,神学性解释也值得关注。而这,可赋予权力制约及权利保障等法治理念以更深的文化心理基础,也有益于一个民族、国家乃至世界道德的建立和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