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1993年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以及布什政府的项目评估定级工具(PART)已经建立了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惯例,两者的目的均在于促进美国联邦政府绩效管理实务的发展。但从绩效信息的使用方面来看,两者所做出的努力都极其有限,即一旦考虑其它因素,机构雇员不论是否参与PART评审,是否参与GPRA的实施进程,他们几乎都没有影响到绩效信息的使用。本文采用顺序Probit回归模型,通过对美国联邦审计总署基于1996、2000、2003和2007年的数据进行调研,最终得出依赖于难以观测的官僚行为来实现的政府改革是具有局限性的以及在政府绩效改善的过程中绩效信息使用的重要性。对数据的深层分析还揭示了一系列影响绩效信息使用的组织因素,这包括领导对结果的承诺、监管者引导学习惯例、工作动机的性质、将测量与行动链接起来的能力、管理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政治冲突。
简介: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CLB)法案,以及2009年奥巴马政府《力争上游》(RTT)政策的实施,标志着美国教育财政政策从追求教育机会公平转向追求教育结果公平。NCLB法案开启了美国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追求教育结果公平的初步实践;奥巴马政府针对NCLB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让所有儿童都成功的目标,深化了教育结果公平的财政政策。2015年总统教育预算优先项目更凸显出联邦政府以更务实的态度和措施不断推进结果公平的进程,教育结果公平成为美国教育财政政策的新取向。优先项目预算和财政诱导作为联邦实施教育结果公平的财政政策策略,旨在建立起"政策目标——优先预算——财政诱导——教育结果——目标实现"的教育财政支出链条,进而促进结果公平教育政策的有效执行。美国以结果公平为导向的教育财政政策对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教育财政政策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简介:尽管《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教育主要是州与地方政府的公共事务,但是研究美国教育财政决不能忽视联邦政府在教育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联邦政府支持教育的动因,主要基于维护国家治理的共同价值观、保障全民的基本权力和教育福利、唤醒国民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意识、扩大联邦政府在教育中的话语权和声望等。分析联邦政府的教育预算及拨款,是了解其支持教育行动的主要视角之一。联邦政府的教育预算反映了其保障国家战略的优先性,预算过程采取相关部门协同行动,充满了各方利益博弈和权力制衡,预算信息充分公开和透明,防止了任何一方权力的被滥用。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根植于宪法赋予的促进大众福祉的根本目的,拨款政策和金额的多少是包括授权机构在内的相关机构、不同利益团体共同参与的结果。数据法是联邦政府管理教育拨款过程的最新法律依据,它强调数字责任和数字透明性,通过数据驱动,以增强资金受助人的花钱责任,为公众提供知情便利,从而提高联邦拨款项目支出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联邦政府监督与问责教育拨款,主要通过授权公开教育拨款报告、监督教育拨款数据、监督和处罚教育拨款欺诈行为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