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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成书于公元54~92年间的《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设县数目总数是1587个。但《汉志》正文所列县名总数只有1578个,尚有九县脱漏。本文利用秦汉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物,结合文献,补考《汉志》所缺九县。

  • 标签: 《汉志》 设县 文物
  • 简介:《旧唐书·经籍志》(以下简称《旧唐志》)依据唐毋煲《古今书录?。“录开元盛时四部诸书,以表艺文之盛”。四部类序著录卷数之和为“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与《古今书录》一卷不差。今本《旧唐志》四部书总卷数亦作“五万一千八百五十二”,但是各部类之下所著录书种数、卷数大多与类序及小序不符,而且多属只少不多,这就说明在长期的传抄和刊刻过程中,《旧唐志》原著录书名有少量的脱漏,“集部”也不例外。

  • 标签: 卷数 古今 简称 原著 书名 著录
  • 简介:“从现存的有关宋代历史的资料来看,《宋会要》无疑是最原始、最全面、最丰富、最翔实的一部。”(陈智超语)宋代十四朝编有十二部《会要》,流传下来的,只有嘉泰末、开禧初四川崇庆人张从祖编的《总类国朝会要》,以及端平中四川井研人李心传的《续总类国朝会要》,并刻于蜀中。此即是明初按韵分抄之《永乐大典》所收《宋会要》底本.至清嘉庆年间,徐松从《永乐大典》抄出,并有整理;光绪年间,张之洞邀请缪荃孙、屠寄等复又校勘部分,而成广雅书局稿本;民国年间,刘承干又请刘富曾等删并,并用《玉海》《通考》《宋史》等补入部分内容,且又舍去了一些徐松抄本的内容,而成嘉业堂清抄本。上世纪三十年代,北平图书馆用已经刘富曾等删并之徐松原稿,约请傅增湘、陈垣等整理,名曰《宋会要辑稿》;五十年代,中华书局合并缩印之,遂成为今天通行之本。然历经传抄,辗转流传,成於众手,断以己意,已非《会要》原貌矣。兹按其顺序,分为错简、脱漏二部分,各举典型之例。

  • 标签: 宋会要辑稿 错简 脱漏 析例
  • 简介:"從現存的有關宋代歷史的資料來看,《宋會要》無疑是最原始、最全面、最豊富、最翔實的一部。"(陳智超語)宋代十四朝編有十二部《會要》,流傳下來的,只有嘉泰末、開禧初四川崇慶人張從祖編的《總類國朝會要》,以及端平中四川井研人李心傳的《續總類國朝會要》》,并刻于蜀中。此即是明初按韻分抄之《永樂大典》所收《宋會要》底本。至清嘉慶年間,徐松從《永樂大典》抄出,並有整理;光緒年間,張之洞邀請繆荃孫、屠寄等復又校勘部分,而成廣雅書局稿本;民國年間,劉承幹又請劉富曾等删併,並用《玉海》《通考》《宋史》等補入部分内容,且又捨去了一些徐松抄本的内容,而成嘉業堂清抄本。上世紀三十年代,北平圖書館用已經劉富曾等删併之徐松原稿,約請傅增湘、陳垣等整理,名曰《宋會要輯稿》;五十年代,中華書局合併縮印之,遂成爲今天通行之本。然歷經傳抄,輾轉流傳,成於衆手,斷以己意,已非《會要》原貌矣。兹按其順序,分爲錯筒、脱漏二部分,各舉典型之例。

  • 标签: 宋會要輯稿 錯簡 脱漏 析例
  • 简介:民事判决脱漏指受诉法院对于当事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或其一部由于疏忽而未作判决之意思表示。民事判决脱漏识别之依据表现为民事判决书主文或理由中皆无判断之意思表示。民事判决脱漏在表征上与民事一部判决极为相似,但二者之间存在本质上之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判决脱漏应依再审程序予以救济的规定有悖现代民事诉讼之法理。民事判决脱漏后,应然的救济途径应当是受诉法院依当事人之申请或依职权对脱漏部分作出民事追加判决。

  • 标签: 民事判决脱漏 民事一部判决 民事追加判决
  • 简介:【摘要】目的:儿童流感疫苗接种过程中,分析同时接种发生漏脱的情况。方法:选择6-35个月儿童流感疫苗接种过程中的漏脱率,并对比SIV及SIV2的漏脱率,提出降低漏脱率的措施。结果:SIV接种500人,等待儿童超过50d未接种SIV2表示漏脱,其中,134例儿童漏脱,漏脱率为26.8%,与SIV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²=19.212,p

  • 标签: 同时接种 流感疫苗 漏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