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可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方式,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用完整注释方式。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①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2)期刊类①卞建林、田心刚:《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载《中
简介:人教版第三册高中语文教材对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栗深林兮惊层巅”句的注释是:使深林战栗,使层巅震惊。显然,注释者是把“栗”和“惊”理解为使动用法,而把“深林”和“层巅”看作了“栗”和“惊”的陈述对象。笔者不赞同这样的理解,认为如此理解不符合具体的语境。读过这首诗的人都知道,第二段的中心是写“我”“梦吴越”的经过。由“我”的所想——“欲因之梦吴越”,写到“我”的所行——“飞度”、“著谢公屐”、“登青云梯”,再写到“我”的所见所闻——“见海日”、“闻天鸡”,看到异彩纷呈的神仙世界,最后落笔于“我”的所感——“魂悸以魄动”、“惊起而长嗟”。可以看出,本段所写的一切内容都应该是表现“我”的,而“使深林战栗,使层巅震惊”这样的注释则偏离了表现的中心——“我”,并且“深林战栗”、“层巅震惊”对表现“我”没有任何意义。笔者以为,“栗”和“惊”的陈述对象不应该是“深林”和“层巅”,而应该是“我”,“栗深林”和“惊层巅”是“栗于深林”和“惊于层巅”的省略。如此理解,才能保证全段表现的中心是“我”。以上看法不知妥否,请大方之家不吝赐“栗深林兮惊层巅”注释质疑@丁勤中$河北承德县三十家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