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作出国企党组织设置等有关规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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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最近,中央组织部对企业党组织设置和领导关系等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企业党组织的设量和调整要与企业改组、改制同步进行。国有企业实行改组、改制、联合、兼并或其他形式改革后,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企业的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步组建、改建或更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企业内部的党组织设置,也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二、依法申请田产的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至破产的技结担间,党组织要认真回行职责,纷纷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