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传统医学的一个传统观念棗医者意也9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3
/ 1
较之于“医者意也”,当代医家更喜欢用“辨证施治”一词来表达中医的神韵,或者称其为中医“活的灵魂”。其要不外首先是对一位患者的具体病情加以详尽透彻、触及本质的分析,然后灵活地选择最佳治疗方案,而不是按图索骥地绳于经典、墨守成规地套用成方。的确,古今医家都极少妄发否定“古训经典、验方成法”之言,但他们的创新意识与创造结果,却在医案中得到了某种体现。他们引用经典之说来证明自创之法的合理性,用经学家的话说,这叫“六经注我”;与古训相悖时,则缄口不言,用史学家的话说,这叫“皮里春秋”。只有看清这一点,才能了解中医学内部“旧瓶新酒”的变化、发展过程;了解医案中蕴涵的医家之“意”为何;了解医案的价值何在。

谈到医案与辨证施治,则还有一事不妨顺带说明。即当近代西方医学传入之后,自然引出国人对于两种医学体系之异同、短长的思考与比较。就异同而言,通常认为“西医辨病,中医辨证”是其重要区别之一(这或许可说是“辨证施治”一词赖以成立的根本原因)。虽然中医界力陈“辨证”之科学与重要,但却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或者说“很难说清”。而医案的“档案”性质似乎在此又得到了某种发挥棗让事实作为中医的科学性、辨证的必要性的证明!高辉远等整理的《蒲辅周医案》似乎就隐含着如此苦心。其“整理的几点说明”中谈到:

“整理形式仍以中医为主,多采用中医病名,……如中医一个病,可能包括西医的几个病,同是中医的眩晕,而西医则有美尼尔氏综合征或高血压之分。西医一个病,也可能包括中医几个病,同是西医的乙型脑炎,而中医则有暑温或湿温之分……”:“蒲老治病的特点,特别强调辨证论治这个原则……”云云。

 

医案对于中医来说,无疑是一种教材。无论是自我研读,还是课堂授业,都不仅起到传播技艺的作用,而且还兼有通过“有验之事、可验之法”向后学与社会证明这个医学体系之可信性、增强信任的潜在功能。

六、反对者的意见

并非所有医家都支持“医者意也”的说法,然反对者的出发点却并不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唐代医家孙思邈虽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医者意也”(见本文第三节的引用),但书中又有“医自以意加减,不依方分,使诸草石强弱相欺……”的说法。无独有偶,《是斋百一选方》章楫序(1196)亦称:

“古人方书,一药对一病,非苟云尔也。后世医家者流,不深明夫百药和剂之所宜,猥曰医特意尔,往往出己见,尝试为之,以故用辄不效。甚者适以益其病,而杀其躯者有之。”

 

这显示出古今医家对于“医方”的基本看法有所不同:古人称方书中所载医方为“经方”,即行之有效的经验之方,故只能照本宣科地加以利用,不得随意加减;今日固然仍有此类人物存在,但为数极少,而大多数的医家只不过是将方书作为临证处方的参考。换句话说,中医师展现在众人面前的“随意遣药、灵活组方”之画面,并非古代文物,而是后世医家的新作(当然,这个“新”只是相对于汉唐而言)。对此有所了解之后,反观六朝隋唐时期大量方书涌现这一医学发展的时代特征,自然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其二,则是对许胤宗“书不可著”观点的批评。如《幼幼新书》李庚序(1150)云:“或者乃谓,医特意耳,不庸著书,……或是一偏之论也。”又如《圣济总录纂要》吴山滔序(1681)亦云:“虽然医者意也,书不可尽废。”此乃显而易见之道理,不必多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苏轼对于源于感应论之“药物理论”的批判。在前引《东坡志林》有关“以意用药”的事例(参见注33),以及欧阳修“医以意用药,多此比。初似儿戏,然或有验,殆未易致诘也。”的感想之后,还有一段苏轼的反驳之词:“予因谓公:以笔墨烧灰饮学者,当治昏惰耶?推此而广之,则饮伯夷之盥水,可以疗贫;食比干之馂余,可以已佞……公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