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和正义和监狱行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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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刑植根于人报复的本性,反映了人类对正义的追求,但它本质上也是一种“以恶制恶”,因而也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刑事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装置,随着公权力的介入,虽更能体现公正和效率,但也越来越偏离解决争论的诉讼目标。由此,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尤其在监狱行刑活动中,有必要引入复和正义以弥补报应刑和报应性司法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