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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个结果
  • 简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强调道德与法的辩证统一。立法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它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法律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的第二次分配,它也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正义,是道德的范畴,道德与法具有一致性。本文探讨的是道德与法的相互冲突,这是现实生活中不可回避而非解决不可的问题,也恰恰是理论界、法学界尚未引起重视的问题。一道德与法在法律意义上的冲突法律,它排除了人的感情的加入,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法律恰是没有感情的。”作为一个国家的法,与掌握政权的阶级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互相渗透,互相依存,共同承担着调整和维护有利于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使命。然而,由于法律不像道德那样“

  • 标签: 道德与法 态度和行为 一般规则 法律秩序 统治阶级 道德规范
  • 简介:<正>其二,律是恒平、稳定的法律形式,概括力强包罗广泛,而条文又言简义赅,在实践中易于掌握运用,与此相比,条例则因时因事而定,修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提出,来源不一、情况复杂且又数量众多难负与律文及其它条例参差矛盾,加之修例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在实践中则会贻害无穷。因此,以律指导条例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条例的弊害。“惟律与例相札而弗合,则主谳者往往略律而从例,一或不慎,则爱书不可复问矣”。“若夫例则引彼物以肖此物,从甲事以配乙事也,其能无牵合影射之虞乎?……至

  • 标签: 条例 律文 相互关系 律例关系 清朝 法律形式
  • 简介:相互承认是欧盟金融服务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各成员国共同作出承诺,以监管标准的最低限度协调为基础相互认可对方成员国的金融监管规则,对跨境金融服务开放本国市场并适用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由母国予以承担。其基本精神是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促进管制竞争,从而自发地形成最优的监管标准。相互承认原则的确立与欧共体金融业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普遍推行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成功运用的结果。就制度设计而言,相互承认原则具有不完整性;就实施效果而言,其在促进管制竞争、实现服务自由方面的价值目前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 标签: 欧盟金融服务法 相互承认 管制竞争 服务自由
  • 简介:大陆、澳门、台湾实行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是不同的,因而三法域的物权法体系存在多方面的冲突。由于三法物权法体系的渊源基本相同,有着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又共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因而,协调三法域物权法体系冲突的途径只能是它们相互借鉴、吸收,使各法域的物权法体系相互趋同。

  • 标签: 大陆 澳门 台湾 物权法体系 冲突 法律协调
  • 简介:监所事件频发,社会舆论将矛头直指监所监督,实现监所监督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的确定及相互关系的协调。依据我国权力结构,监督主体有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可以与监所抗衡的权力主体,本应发挥监督作用,遏制、减少监所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却不然。在现有权力框架内,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发挥三者在监所监督中的作用,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三个监督主体分析,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试图构建良性的监所监督主体体系,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在失去自由时不至于丧失人权。

  • 标签: 监所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 简介:相互保险作为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根据我国保监会要求相互保险组织应由具备良好信誉的主要发起会员发起设立,主要发起会员凭借其为组织筹措初始运营资金及完成其他设立事项而获得的便利条件在相互保险组织内占据控制性地位。由于相互保险组织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会员及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要求与主要发起会员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对主要发起会员权利的适当限制是解决组织内权利冲突和利益失衡的有效方式。立法者和监管者应通过完善制度将主要发起会员的控制权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 标签: 主要发起会员 控制权 冲突 限制 界限
  • 简介:中国目前最重要和最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内地与港澳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内地与港、澳互不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法律现状及三地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并论述了三地达成'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简称'判决安排')的主要条件及程序.本文认为,内地与港澳现行的承认与执行外国(地)判决的法律制度有不少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是三地达成'判决安排'重要的法律基础.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判决安排'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三地人民的共同需要.

  • 标签: 民商事判决 相互承认 执行 发展趋势 港澳 区际司法协助
  • 简介:内地与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的自由流动。我们应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并具有创新精神地看待和解决两地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内地与香港之间小范围的安排难以适应两地经贸关系的大发展,而一个大安排(大协议)更能反映目前两地经贸发展的现状,更能切实、全面地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

  • 标签: 法域 经济一体化 判决自由流动 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
  • 简介:海峡两岸仲裁裁决相互认可与执行制度通过多年立法与实践的摸索得到了发展,但在仲裁裁决性质、可仲裁事项、仲裁裁决的既判力、执行力以及公共秩序等制度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的改善。两岸应积极推进立法模式从单边性质过渡到完整的双边协议模式,并就现行立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优化和统一。

  • 标签: 仲裁裁决 认可执行 可仲裁事项 既判力 公共秩序
  • 简介:<正>1951年4月18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此利时、卢森堡六国于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简称巴黎条约),成立了欧洲煤钢联营。1957年3月25日,六国又于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同时签订了建立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这两个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联营和欧洲原子能联营共设一个议会

  • 标签: 欧洲经济共同体 理事会 共同体法 管理委员会 欧洲煤钢联营 成员国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质上是监督权的重新配置,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得以在此过程中产生。此次修宪为之作了颇多的宪法设计,尤其是对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构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进行了规定。据此规定,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是“产生、负责和监督”的关系,与司法机关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与行政机关则为“不受干涉,且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上下级监察机关间则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运行需以宪法为遵循,同时,对宪法上监察机关和监察权定位和性质的考察,也需通过上述国家机关间关系的讨论来展开,并需注重机构设置与权力运行的实际轨迹。

  • 标签: 监察机关 国家机构 宪法定位
  • 简介:<正>在美国的政治学说中,习惯上几乎都把三权分立当作是一种主要的立宪原则。美国宪法最杰出的解释者和制订者之一麦迪逊(美国第四届总统)写道:"在我们的宪法中,在任何民主的宪法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宪原则莫过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原则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被认为是保证"有限统治"、联邦制、"法律至上"这样一些政治哲学和法

  • 标签: 三权分立学说 相互关系 国会议员 资产阶级 行政权 美国总统
  • 简介:煤炭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要来源,煤层气则是赋存在煤层及围岩中的气体,俗称瓦斯,近十年来逐步成为我国的高效清洁能源。地面开采称为煤层气抽采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称为瓦斯利用。我国煤层气产业起步于1996年,发展于本世纪以来的近十年间。随着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的提高,其经济价值也得以彰显。虽然煤层气的抽采利用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但在中国目前现行的矿权法律体制下,煤层气矿权与煤炭矿权的重叠设置严重地限制了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及其产业发展。本文着重从破解煤层气矿权与煤炭矿权重叠难题出发,阐述两种矿权重叠的法律解决方案,以提高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效能。

  • 标签: 煤层气产业 瓦斯利用 煤炭开发 地方立法 矿业权 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