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刑法理念超越刑事立法、刑法解释技术和刑法规范文本占据着更高的位置,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作用。刑法理念引领、统摄刑事立法、刑法解释和刑事司法,但其作用场域不应包括刑事政策领域,其根本和关键在于坚持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罪刑法定理念。罪刑法定既是一个原则,更是一种理念,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等于罪刑法定理念的树立和恪守。罪刑法定的核心归结为一点即是通过强调限制国家刑罚权即立法者的制刑权和司法者的求刑权、量刑权以实现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审视“两点论”与“一点论”的争议,“一点论”更可取。单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并不能消解由此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文字困境”,需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人道主义理念的补足和调济,即在刑事立法上需要由重刑主义、功利主义、万能主义刑法立场向表征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宽缓化刑法立场转变,在司法上需要恪守和践行国家刑权力的克制、宽容和谨慎,在刑法解释中需要贯注和坚守人道主义。基于宪法与刑法之间母法与子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分析,刑法突破自身“视限”寻求正当性的更高指向和衡量标准应当是合宪性。“风险社会”理论无法为“风险刑法”提供理论支撑,二者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结。“敌人刑法”在本质上与“风险刑法”有契合之处和内在共通性,二者都强调刑法介入早期化、法益保护前置化,实际上都是对刑法威慑恐吓效应特别是积极的一般预防机能的重视和强调,凸显注重以行为人为基础的社会防卫理念的抬头,实质上都对以行为为基础、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理念提出了挑战,蕴藏着不可控制的隐性法治风险和人权保障风险。基于刑�
简介:孔子德刑观承前启后。与前人不同,跨越运象以思阶段,形成完整的形上体系;同时又统领后来者,后儒在德刑之"神"、之"形"上都在沿用、传承孔子之所创。表达方式上,孔子首创直接对比方式,将德、刑直接对比,更利于观点的表达、理解和接受,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便是缺少类似于此的精炼表达和内容阐释;孔子还开了从心理层面诠释德主刑辅的先河,增强了德主刑辅观点的可信度,当下中国道德建设亦应重视伦理道德的心理属性,切忌按经济操作手法来建设道德;最为主要的是孔子在德与刑之间植入了"礼"这个制度性规范,通过礼这个"制度"来保障道德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中国封建社会悠久而成功的德治典范便是归功于此,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也应借鉴于此,将"德治"的软实力通过"德制"这个硬措施来保障和实现。
简介:摘要建筑学是一项研究建筑及其环境的学科。建筑美学是以建筑和美学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新兴学科,是建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建筑进行美学的设计,从而达到建筑的美感享受和艺术价值,在设计和实践过程中要把握其中的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等元素,本文就是从这些角度来进行阐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