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迄今没有法定意义上的国花,历史上却有一些传统说法和既定事实。唐宋以来,牡丹、梅花雄视群芳,深受人们推崇。明清时北京地区有些牡丹景点以"国花"命名,民国初年人们多视牡丹为国花。"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人们对牡丹的国花之称出于帝制时代、意在富贵荣华等多感不满,而主张选用富含精神品格象征意义的菊、梅等。北伐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内政、教育等部门拟议梅花为国花,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1929年2月,国民政府正式通令全国以梅花为各种徽饰,客观上承认了梅花的国花地位,社会各界更是热情响应,造成梅花为国花的既定事实。深入审视上述国花有关历史,有这样几点经验和启迪值得注意:一、国花是重要的国家象征资源和民族文化符号,广大民众对此有着普遍的文化期待和知识需求,必须引起重视。二、国花是"国家大事",以国家层面的政治决议、法律法令最为权威,是解决国花问题最理想的方式。三、牡丹、梅花双峰并峙的地位是历史地形成的,民国间对牡丹、梅花前后不同的选择充分体现了两花象征意义的两极互补,两花并尊是我国国花的最佳选择。四、牡丹、梅花作为我国国花的历史值得全面尊重,牡丹、梅花是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共同的国花,两花并尊是中华文化兼融并蓄、国家和平统一的美好象征。
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的实施与普及大大提升了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但系统性制度构建的缺乏决定了农民医疗保障权的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尤其是在制度定位、医疗资源、政府责任与相关辅助制度的构建及人文环境的营造等方面一些成熟且具特色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将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产生积极影响。有鉴于此,立足于我国农民医疗保障权的实现,需要梳理并明确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与发展方向、制度化政府在其中的职责、调节农村医疗资源配置、贯彻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要求并注重相关辅助制度的构建,以此规划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利于提升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简介:内容摘要:在放松管制的背景下,证券执法取代市场准入管理成为监管者的工作重心。正确认识执法的制度价值并寻求有效的执法策略,是监管者纾解膨胀的执法需求与有限的监管资源之间紧张关系的必由之路。证券执法除了具有惩戒违法者、威慑潜在违法者的功能外,还应被赋予补偿投资者的制度价值。在美国,作为有效执法的保障,证券交易委员会享有独立的执法地位、充分的执法权力并占有相对充足的执法资源。以此为基础,证券交易委员会选择适当的执法策略,妥善处理执法者与市场参与者的关系,建立并维护了一个公正、透明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繁荣。我国的执法机制与美国有共通之处,应借鉴后者积累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国证券执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