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鼓励合资企业出口产品,为国家创汇。相对于极大多数的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享有一个很大的优惠,即产品的进出口权。而不少国内企业与外商合资就是冲这一条优惠政策。中国实行的是外贸代理制.除少数企业外,绝大部分的国营、集体企业要想出口产品,就必须通过享有出口权的外贸部门,而外贸部门就要和企业分享出口产品的一部分利润。如果不依靠外贸,想凭自己的能力到国际市场上练练拳脚,准许出境的若干批文、公章就使想干一番事业的厂长、经理们望而却步了。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就瞄准了合资这条捷径,以便借“合资”走向海外。于是在很多的合营合同中,就出现了70%、80%,甚至90%以上的产品返销规定。而外商看到产品返
简介:本文通过对近代中外金融制度变迁规律的比较,从中总结出两者的不同。作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并加以引申和发展。文章认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是可能在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文替发生的,而对交替规律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借鉴价值。在近代中国和西方国家,对交替规律起关键影响作用的要素(诸如宪法秩序、产权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同,这决定了强制性变迁是否以诱致性变迁的成果为基础,即正向交替,还是逆向交替,以及强制性变迁完成以后,是否能够再次引发诱致性变迁(第二次交替)。本文是以经济学理论运用于经济史研究的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