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与侵占错误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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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污错误与侵占错误是经济类错误中两种不同性质的错误.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一)违纪主体不同。贪污错误的主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党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和党内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农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应当依照《条例》第五十七条,按贪污错误处理。侵占错误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及其他企业职工中的共产党员。某企业(公司)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企业(公司)财物,如其不具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廉政瞭望》 1999年2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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