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煤冲突与产权保护:法经济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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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煤层气与煤炭企业冲突的本质是产权的不相容使用。这种不相容使用会导致负外部性,也就是侵权。当产权受到侵害时,人们可以通过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让与规则对财产进行保护。在监管失灵和法律缺失的情境下,自利的煤炭和煤层气企业可能会选择“丛林法则”进行维权,致使冲突升级。要解决气煤冲突,可以通过与煤层气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约束条件的变化,改变煤层气和煤炭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自利的煤层气和煤炭企业从冲突走向合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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