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没收”措施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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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将“没收违法所得”定位于处罚类(见第8条),与此不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却将“没收非法所得”定位于处理类(见第5条)。两种定位,谁是谁非?笔者谈谈粗浅认识。一、“没收”措施的范畴决定其特点对违反财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与理财》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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