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的境界与目标——《论语》“可与共学”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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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语》“可与共学”章揭示了学者为学境界的层次性。从“可与共学”到“可与权”,表明了学者从志于学开始,不断寻求超越和突破的阶次,从而也成为衡量学者境界的标准。其中,作为对“道”透彻理解之后的一种实践能力和要求的“权”被视为学者的最高境界和为学的目标。“可与共学”章中对学者四种境界和为学目标的揭示,体现了孔子所创立的儒学在“学”的问题上知行统一、“行”为旨归的特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孔子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 学者 共学 境界
出版日期 201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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