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物价大检查自查阶段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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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1994年北京市物价大检查自10月6日全市大检查自查动员大会以后,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及各区、县、企事业领导重视,认真按市政府的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报。据了解,截止到10月31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应自查户62194户,已自查户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物价》 1994年12期
出版日期 199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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