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人代会实现多个“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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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1月,各区县人代会陆续召开。大会有多个"首次"的探索实践,给区人大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首次增设专门委员会中共中央18号文件明确,根据需要,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从法律上确定了这些县乡人大建设的重要举措。徐汇、虹口、松江、青浦等区人代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相应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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