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之理论与实践——兼论该理论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指导意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在传统的宪法理论中,宪法的主要功能之一,便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全体人民缔结的条约,约定成立政府和服从代议制政府;宪法是人民和他们的代表之间缔结的关于政府的任期和职责的契约,此中最重要的是尊重个人的权利"。法国的人权宣言也庄严宣告"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定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因此,任何一个以实现民主及人权作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