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方“掺水份”保险方“没商量” 保险估损呼唤“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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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天灾人祸发生,就会给社会、个人、企业造成损失。那么,该由谁来对损失进行评估,该由谁来对风险给出合理的、公证的“评分”,近日在上海召开的首届科学技术与保险专家研讨会上,专家们回答:应由一个公正、独立的评估机构来完成。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企业和公民的保险意识日益增强,与之相适应的保险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市场与价格》 1997年12期
出版日期 199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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