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有何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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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根据《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规定,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4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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