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998年中国结核病分类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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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解放初期,我国实行原苏联1948肺结核十大分类法,分十型四期,执行中有不少矛盾和重复。如第五型局灶型肺结核,假如处于浸润进展期或溶解播散期又如何与第六型浸润型肺结核进行区别,又如第九型肺硬变的分期等等,存在不少问题。1978年柳州会议后,我国自行制订的五大分类法,各型间的特点较明确,且易为初学者所掌握,实行20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结核病健康教育》 1999年2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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