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密切值综合评价方法等对第31届奥运会中国男篮与对手攻防能力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在进攻能力方面,中国男篮与对手在得分、3分球命中率、助攻方面有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在3分球命中次数和篮板球方面有显著性差异(P〈0.05);在防守方面,中国男篮与对手没有显著性差异(P〉0.05)。密切值分析表明中国男篮的进攻能力(c(进攻)=5.1957)、防守能力(c(防守)=1.5421)和攻防整体能力(c(攻防)=1.9633)都较差,与世界强队差距依然很大。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