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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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赵某,1970年1月29日出生,系某省平安市赵村赵畈上湾三组村民。2013年9月,赵某到平安市恒正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恒正机械)工作,月工资3000元。恒正机械没有为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
作者 吴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芳草:潮》 2018年3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