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活税收征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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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自今年起,绩溪县税务部门对离纳税所在的税收分局20公里以上、纳税信誉良好、全年无违法经营的中小个体户以及经县税务部门批准可以简并征期的“双定户”进行分类,将纳税户分为月缴户、季缴户、半年户和全年户,即由原来统一规定的每月缴纳税收定为每月、每季、半年和一年合并缴纳。实施这一办法后,得到了偏僻山区纳税户的欢迎。笔者认为,这种在不违背《税收征管法》和不影响税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地方实际采取一些灵话有效的税收征管措施应该值得倡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科技》 2003年7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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