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当事人选择法官之正当性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高素质的法官职业集团是近现代民事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的正当性条件,反之,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有了选择法官的正当性.我国民事诉讼中高素质的法官职业队伍远未形成,鉴于此,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选择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是程序保障的新视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