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DSB裁决在美国的案外效力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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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DSB裁决在当事国国内法律体系中的效力如何认定,直接关系到裁决的影响力与执行力。美国国内法律规定,DSB裁决本身不具有直接适用性。DSB裁决对国内法律产生影响的唯一渠道,是通过立法程序写入国内立法。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可以考虑。DSB裁决的逻辑,但DSB裁决此时的效力并不高于学者著述或外国判例,至多只具有说服力。此种观点也在美国国际法学界得到相当的认可。DSB裁决在美国案外效力的缺失,在维护了美国国内法律体系完整性的同时。也将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进行了合法化。我国应当在承认与尊重WTO协议的同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DSB裁决不具有案外效力,并且,建立自己的DSB裁决分析与吸收制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