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财政、农民“双脱贫”之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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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农民“双脱贫”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必须加以重视和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农民脱贫是财政脱贫的基础,财政脱贫是社会整体脱贫的关键。因此,笔者以郧西县为例,拟从如何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服务,实现财政、农民“双脱贫”,谈一管之见。一、农民脱贫与财政脱贫的关系。(一)农民脱贫是财政脱贫的基础。对于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贫困地区来说,农民脱贫不仅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的繁荣富强,而且是财政脱贫的前提和基础。二者休戚相关。改革20年来,郧西县财政脱贫伴随着农民脱贫经历了四个不同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由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加上国家较大幅度提高副产品价格,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个阶段。7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1元增加至207元,平均增幅43.7%。同期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358万元增加到1984年的392万元。财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9年10期
出版日期 199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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