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传世文献中所见“庄”、“庄田”、“庄宅”、“庄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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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隋唐五代民间文献常见的"庄"、"庄田"、"庄宅"、"庄园",其主人既有皇族、官僚、普通地主,也有自耕农.庄的规模有大有小,小者只有几间茅舍,几块菜地.这些庄均不是基本的独立的生产和经营单位,庄园主与庄客间也不一定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隋唐五代正史中所说的"田园"、"田业"、"田庄",实即同一含义,可以互相换称.唐五代诏敕中所谓的百姓庄田、官健庄田、寺观庄田、逃户庄田等等,也都是作为一般农田的同义语,别无他意.换个角度讲,农民、商贾、地主、官僚、士兵、寺观的田地也都可以称为庄、庄田,而不必具有什么特殊形式,或有什么特殊结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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