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的“烫手山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滨化集团在2016年8月3日以债权人身份向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滨化绿能破产清算的申请。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根据本院从税务机关调取的《资产负债表》,被申请人滨化绿能截至2016年1月31日,资产尚大于负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裁定对申请人滨化集团的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球聚氨酯》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