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行业垄断 加强电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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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出台结束了我国通信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它总结了我国近几年电信改革所取得的经验教训,考虑到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情况,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是我国电信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电信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02年,全省主要电信企业业务收入达到116亿元,电话用户累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法制》 2004年1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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