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经营者激励的制度性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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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国有企业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多重性质和转轨时期“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能否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提供充分激励,关系到企业正常运作乃至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转型期政府仍然保留改制后国企经营者的选择权和定薪权,根本上源自于国企利益相关者对国企初次收入分配的公平偏好和国企经营目标的多元性。国企改革面临的这些社会性约束是导致当前国企经营者激励处于制度性困境的根本原因。由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渐进性和国企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这些社会性约束短期内难以根本消除,因而新时期国企经营者激励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必须另辟蹊径。总的来说,要合理借鉴行为合约理论的相关成果,着眼于经营者期望互惠、公平偏好、利他主义和内在激励等非货币动机的培育和运用,努力探寻实现国企经营者敬业勤勉的可行路径。[著者文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学术月刊》 2008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2月0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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