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问题这类主体并不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又包含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录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2、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问题二、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1、问题的提出2、支持上述论点的理由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3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