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至少还需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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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发[1992]38号文件),擂响了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打假的号角。该通知发布后,成立了全国打假办,协调各部门、各地方的打假工作。当时设想、经过宣传发动,检举揭发、集中宣判、建章立制等几个阶段,狠罚一批,吊照一批、处分一批、曝光一批,惩办一批.基本上可以把假冒伪劣猖撅的势头压下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 2002年4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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