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监督 促进卫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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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卫生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上海现有地方性卫生法规2件,政府规章14件,市卫生局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卫生行政管理领域尤其是社会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已逐步纳入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为了保证这些卫生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我们建立了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药品监督、献血管理、行医管理等九支卫生执法队伍,设立了卫生监督专项经费,并以食品卫生监督为重点,全面展开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以保证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5年1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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