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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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正规就业的概念最早由国际劳工组织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国外一般称之为非正规部门就业或非正规组织形式就业。广义地讲,它是不注册、不纳税的活动中的就业,原意指劳动者不依靠政府创造而自主就业的过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薛昭望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非正规就业作如下定义:广泛存在于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中的,有别于传统的就业形式。包括: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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