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立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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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承担着反经济垄断与反行政垄断的双重重任,要使反垄断法发辉实效,必须设置一个权威、独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目前在我国设置这样一个机构会遇到很多困难,其建议过于理想化。为了确保反垄断法能够得到贯彻和实施,我们可以在权力制衡思想下,采取多机构并存的体制。在多机构并存的情况下,商务部是可以作为一个执法机构来实施反垄断法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与法》 2006年6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