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省级文明城市 建适宜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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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山县自2002年因三峡工程整体搬迁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县城文明创建工作,探索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的文明城市创建之路。2003年新县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4年新县城获“国家卫生城镇”光荣称号,2005年新县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2-004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还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村镇”称号,2006年8月新县城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镇”的复核验收。
作者 罗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宣传》 2006年8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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